首页 ->  政民互动 ->  市长信箱 ->  使用说明
市长信箱

市长信箱写信须知

  

这里是“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”官方网站(www.shenyang.gov.cn)为大家开通的民意诉求渠道,是听取您对政府工作意见建议的网络窗口。您的意见建议将在规定时限内,通过“市长信箱”的“信件查询”栏目向您反馈办复结果。

具体须知事项如下:

一、受理范围

1.对沈阳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、服务事项、服务流程、服务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等方面事项进行的咨询。

2.对沈阳市经济发展,营商环境,城建城管,就业、教育、医疗等民生服务与保障等方面提出的诉求,包括咨询、意见、建议和求助、投诉、举报。

二、办复时限

1.咨询、意见、建议类信件,一般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办复。

2.求助、投诉、举报类信件,一般情况下在8个工作日内办复。

三、不受理范围

1.不在沈阳市行政管辖职能范围和服务范围的事项。

2.通过法律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、信访、纪委监委等法定程序处置的事项。

3.涉及国家机密、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事项。

4.正在办理中或依法依规办理完毕后,再无新情况、新理由而进行的重复诉求事项。

5.依法依规不予受理的其他事项。

四、重点提示

1.不得通过“市长信箱”进行造谣、诽谤、传播色情等非法活动。

2.不得通过“市长信箱”蓄意抹黑各级国家机关和政府形象。

五、写信注意事项

1.信件标题不超过25个字,简要表述诉求事项。

2.信件正文不超过600个字(含标点符号),尽量做到语言准确、逻辑清晰、诉求问题明确。信件提交后,超过限定字数的诉求内容不会被显示,会导致诉求内容表达不完整,影响信件办理。

3.信件附件只能是图片格式,大小不超过1M。附件格式不符或容量过大,会导致不能提交信件。

4.信件查询码要保存完整,日后可登录“市长信箱”,在“信件查询”栏目中输入信件查询码,查询诉求信件的办复状态或办复结果。信件查询码保存不完整,会导致查询失败。